足迹
厉元朗微微一愣
登录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736章 君子之举(第1页)

咔嚓!雷声隆隆,倾盆大雨瞬间降落。如水线一般,瞬间将金可凝全身浇得湿透。她闭上眼睛,任凭雨水侵蚀。实在是没有地方可躲,只能被浇。人在这种时候,完全丧失了一切幻想,用四个字形容最为恰当,听天由命。就在她不报任何希望之时,眼前突然闪现出一道身影,二话不说,抱起金可凝,在大雨中飞快疾走。金可凝的双眼已被水雾遮盖得模模糊糊,看不清那人的脸,可她已经感受到,这人肯定就是厉元朗。也不管许多,双手紧紧勾着厉元朗的脖子,头使劲扎向厉元朗的心口窝,感觉到了厉元朗的体温,热乎乎的。就这样,厉元朗以他能达到的最快速度,转眼间跑进一个山洞里。山洞不大,但是容纳他们两个人绰绰有余。而且令人倍感意外的是,山洞里竟然还有干草和一些树枝。估计之前有人在这里避过雨,东西也应该是他们留下来的。厉元朗浑身湿透,金可凝同样如此。因为冷,他们全都瑟瑟发抖。厉元朗兜里原本有打火机的,滚落下来之后,打火机和香烟全都不知去向。他把金可凝放在甘草上,有了干草隔绝,总比冰冷的石头地面要好。金可凝明白了,厉元朗刚才不是弃她不管,是找这样藏身的山洞去了。真是错怪了他。看着厉元朗在山洞的角落里翻找东西,金可凝禁不住好奇问:“你找什么?”厉元朗一边翻一边回答:“既然有人留下干草和烧柴,一定会有火柴。”金可凝一听有道理,也想跟着找,结果刚一动,脚脖处的阵痛让她瞬时放弃了想法。该死的脚,真耽误事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厉元朗搜找半天,终于在角落里,发现一盒火柴。有救了!厉元朗欣喜万分,有了火可以把衣服烤干,可以取暖。万一有野兽的话,火可以起到驱散作用。只是也有小瑕疵,火柴盒里只剩下两根火柴。两次机会,他可要谨慎使用。厉元朗并不急于点火,他观察山洞情况,寻找最佳点火地点。金可凝却着急说:“你还在犹豫什么,赶紧点着啊。”头发湿漉漉的她,紧紧抱住肩膀,却依然不能缓解寒意的侵袭,还不住打了几个喷嚏。“别急,马上就好。”被金可凝催命般的催促,厉元朗万般无奈之下,找了个背风地方,手颤抖着划了一下。歘!一次点着,火柴杆上显现出火苗。金可凝离着不远,伸手正好可以够到。马上从身下抽出一把干草,直接往火苗处怼了上去。由于她用力过大,加之厉元朗毫无防备,结果干草一下子就把火苗杵灭了。厉元朗气得大喊大叫:“你是来搞破坏的么!”“我……”金可凝看着手中干草,有些傻眼。“你拿的干草早就被你坐成了湿草,你还那么用力,真是有劲没地方用了。”厉元朗埋怨金可凝是有道理的,本来的两次机会,被她这么一搅和白白浪费掉一次,实在可惜。“我是好心,看你打着火了,就想着帮你一把……”都到这个份上了,金可凝早就放下大小姐身段,她害怕惹恼了厉元朗,真要是不管她,下场会很危险。纵然她是金老爷子的重孙女又怎样,若是就此香消玉殒,家里人给她报仇,她看不到还有什么意义。她才二十四岁,正是人生中的大好年华,她可不想挂掉,她还没活够呢。成事不足败事有余,厉元朗对于这位金大小姐,也真是无语了。“拜托,这次请你不要插手,我自己来。”金可凝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,点头不在言语。有了前车之鉴,厉元朗离开金可凝比较远的地方,心里默念祈祷,用颤巍巍的手,歘的一下,没有点燃。老天保佑。他稳了稳神,歘,好了,终于点着了。厉元朗拿过身边挑好的一把干草,点着后,马上送进早就摆好的柴火堆上面。冒出一阵烟雾,把厉元朗和金可凝呛得直咳嗽。厉元朗不住用衣服扇着火苗,在听到噼里啪啦的干柴烧着后的声音,这一堆火终于逐渐点旺起来。冰冷的山洞里,瞬间变得暖和起来。有了火,厉元朗也有了希望,只要火不灭,就有生存的把握。随着火越来越大,厉元朗脱掉外套,对着火苗烤起来。并且对金可凝说:“你也把衣服脱下来烤一烤,穿干衣服不会得病。”金可凝也想脱的,湿东西贴在身上实在难受。只是,跟前有个外人,还是个男人,更是个作风不好的男人。万一,他见色起意,趁人之危对自己做了不可饶恕的事情,那样可就……她点了点头,却没有任何动作。厉元朗何等聪明,猜出来金可凝为什么担心了。他索性把外衣披在身上,转过去背对着金可凝,眼望洞口方向,说道:“你尽管放心大胆的脱下来烘烤,我不会看一眼,相信我。”结果金可凝直截了当的说:“我不信你,你让我没有安全感。”厉元朗问:“为什么?”“因为你作风不好,因为你背叛家庭,因为你和别的女人……”厉元朗禁不住呵呵笑了起来,“金可凝,你一连气说了三个因为,还不都是说一件事。”“是的,我是犯了错误,可那跟你有什么关系。你就这么自信,你在我眼里是倾国倾城的美女?”“情人眼里出西施,你让我没有一点心动的想法,怎会对你有非分之想?”“况且,真要是想要对你做点什么,我不会等到现在,早就做了。”“什么!”金可凝尖叫起来,质问道:“厉元朗,你果然对我心存不良。我、我……”厉元朗苦笑道:“别自做多情了,你不要对你的容貌过分自信,你还没达到让所有男人看你一眼就喜欢你的地步,你放心烤衣服吧,我不会看你,更不会对你怎样。反正你看着办,湿衣服穿久了,会引起感冒的,别怪我没提醒你。”厉元朗不说话了,手摸向裤兜掏烟,这才想起来烟丢了。只好放弃,手却摸着下巴,幻想着抽烟时的惬意感。作为一个烟民,厉元朗此时已经达到手中无烟,而感觉到抽烟的最高境界了。他在胡思乱想着,伴随身后金可凝接连打了几个喷嚏,实在坚持不住,身后传来一阵窸窸窣窣声音。厉元朗幻想抽烟也是迫不得已。他刚才故意贬低金可凝的长相,是违心的,主要是让金可凝放下心来,赶紧烤干衣服不希望她生病。金可凝二十多岁,浑身充满朝气。人长得不错,模样身材不逊于影视明星。要说厉元朗对她没有非分之想是不可能的。他是男人,是个正常男人,还是个许久没尝荤腥的男人。想来,最后一次都是好几个月之前的事了。那么久,他肯定想释放。但是此情此景,厉元朗绝不会对金可凝如何的。只有通过想别的事情,以打消花花肠子的想法,就这么简单。洞口外面的雨还在下着,天色阴沉沉的,由于不知道是几点钟,厉元朗全凭猜测。从离开市里到现在,怎么也得过去五六小时,也就是说,现在大约是下午三四点钟光景。由于中午没吃饭,消停坐下来,厉元朗感觉到肚子空空如也,他饿了。只可惜来的时候什么吃的都没带,只能饿肚子了。他身后的金可凝,仅仅脱下外衣,里面穿的真丝白色小衫,早就湿透,粘在身上,将最里面的白色小衣服显露个真真切切。这已然是她的底线,她绝不会再脱了。从小到大,这是她头一次在异性跟前穿得这么少。即便厉元朗做出君子之举,金可凝还是不放心。孤男寡女同处在山洞里,气氛太过平静终归不安全,总得找个说话的由头,以分散厉元朗的注意力。可说什么呢?金可凝一时犯了难。